阿尔贝·加缪|1942|法国|中篇小说|存在主义文学
默尔索因在母亲葬礼上没有哭而被判处死刑——社会审判的不是杀人,而是不服从情感规则的人。
默尔索在阿尔及尔的阳光下开枪杀死一个阿拉伯人;庭审中,检察官用他在母亲葬礼上的冷漠证明他的灵魂有罪。
默尔索、玛丽、雷蒙、萨拉玛诺
两部结构:第一部是阳光、大海与事件的流水,第二部是牢房与审判的回声。
加缪用短句与「白色书写」模拟一个不作解释的意识,阳光成为几乎物理性的力量。
荒诞哲学的文学起点,战后欧洲青年的精神路标。
法属阿尔及利亚的殖民日常;二战与法国沦陷期间写成。
1942 年出版于德军占领下的巴黎。
法庭戏是一则寓言:社会用道德剧本审判一个拒绝表演的人。
荒诞的世界中值得活吗?诚实到拒绝说谎的人,社会能容忍吗?
荒诞、局外人、死亡与自由、本真性